肇事逃逸 或傾家蕩產兼坐牢 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肇事逃逸者規定了相當嚴厲的懲罰,撞死人后的賠償比以前多了許多。 據了解,司機撞人后沒有馬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報警,其行為導致搶救受傷行人時間被拖延結果致死,已經屬于犯罪行為,司機很可能要坐牢。另外,肇事逃逸的最直接后果就是該司機將被交警部門吊銷駕駛執照,且記錄在案,終身不能再考駕駛證。 新法中還規定,撞死人的司機必須負全部民事損失賠償。當中明確規定,撞死人后的民事賠償,以當地的年人均可供支配收入為界定,賠償限額由以前的10年延長到20年。廣州市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萬余元。這意味著司機撞死人后要賠超過24萬元,這還不包括死者家屬向法院起訴所要求的其他費用。 肇事車時速料超百公里 出事奔馳能在瞬間將人撞飛近20米,有專家估計當時車的時速很可能超過100公里。 據目擊者透露,撞人奔馳并非轎車,車型類似面包車。汽車業人士指出,目前市面上類似面包型的奔馳車約有三種,分別是ML320、ML430和ML5。價格在28萬元/輛-86萬元/輛。 其中ML430配備4.3升8汽缸的發動機,功率為268馬力;而新式的ML55裝有一個5.5升、342馬力、8汽缸的發動機。 留心夜間“飛車”黑點 廣州每天平均有500多輛新車“落地”,越來越多人擁有自己的私家車,這本是好事。但每到夜間,在廣州較寬闊的馬路上,卻經常能見到“亡命飛車”。以下是一些“飛車”黑點,請市民注意——— 濱江東路、黃埔大道、中山大道、東風路、二沙島、天河路、康王路、內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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