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停車場不執行規定 原則上不收費單位大多仍然收費 廣州市物價局表示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從昨日開始,廣州市實行新的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管理辦法,根據新的規定,在廣州市(不含增城、從化)公共露天停車場停車,分三類地區標準進行收費,而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則大規模降低。但是記者昨日采訪發現,有很大一部分停車場并沒有按標準收費,而新規定中醫院、少年宮等原則上不得收費的單位卻紛紛申請收費,導致“原則上不收費”的規定無實際意義。
檢查結果:三類區域新標準執行差
部分停車場以不知新規等為由不執行新標準
昨日,《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實行,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帶隊兵分四組對廣州市老八區近50家停車場進行價格檢查。記者昨日咨詢廣州市交委96900投訴電話得知,新規實施首日仍然收到了兩宗關于停車收費的投訴。
吳林波向記者介紹:從檢查情況來看,一類地區的整體執行情況良好,雖然新的標價牌還沒有發放到位,但大部分露天公共停車場和室內停車場都貼出了手寫或自行打印的公示公告;二類地區的執行情況較差,部分室內和露天停車場以電腦系統未改及沒有票據為由未執行新的收費標準;三類地區停車場的收費情況也比較差,一些停車場甚至連經營資質都沒有,收費標準也無法完全得到貫徹執行。
按照停車場收費新規,北京路、天河城、上下九步行街等一類地區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有所提高,因此,在昨日的檢查中,一類地區的公共露天停車場都積極按照新規定執行。而二、三類地區部分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有所下調,該地區部分停車場仍按照舊的標準按次超標收費。檢查人員詢問為何不按新規執行,違規者以“不知道要執行新規”或“電腦系統未來得及改”等為借口回應。此外,一些城鄉結合部的停車場管理比較混亂,證照不全,價格或高或低,都未按照物價局規定執行。
管理部門:今日將繼續檢查停車場
將在全市范圍開展停車場經營秩序聯合整治行動
記者獲悉,廣州市將進行停車場經營秩序的聯合整治,廣州市交委、市建委、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隊及各區縣政府等單位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停車場經營秩序聯合整治行動。重點對占道停車場及亂停放車輛進行清理整頓,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和經營秩序。本次聯合整改其間將對道路窄且人流車流量大、不宜在路邊設置停車點的,或周邊已有固定停車場的,將引導車輛到地下停車場停放;合理設置路內停車場,對現有咪表停車場進行調整和規范;對內街內巷不規范審批的臨時停車場進行摸查,清理取締非法設置的占道停車場、露天臨時停車場及內街內巷的停車場等;嚴查路邊亂停亂放車輛行為,積極疏導大型停車場周邊車輛進出。此外,對原規劃有地下停車場的樓層,如部分改變使用性質的,要在限時內按原規劃設計恢復停車功能。同時有關部門鼓勵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以緩解廣州市的停車壓力。
分界路段一邊冷一邊熱
公共露天停車場劃分為三類地區,小車每小時在一類、二類、三類地區的臨時停車分別收費3元、2元、1.5元,12小時最高限價分別為9元、6元、4.5元。
在此次執行的新規定中,廣州市首次根據人口和建筑密度、商業繁華程度、停車位供需狀況等因素,將全市公共露天停車場劃分為三類地區。其中一類區域包括上下九步行街區域、北京路步行街區域和天河城廣場區域。在這些分界上,雖然與二類區域是一街之隔,但停車一小時去相差1塊錢。吉祥路是北京路步行街區域與二類地區的分界線,位于市政府隔壁的吉祥停車場屬于二類區域,1小時收費2元,10時左右,車位已滿,而且月保也已經滿了;而離該停車場的不到50米的街對面的吉祥大廈工地停車場,屬于一類地區,一小時收費3元,車位還非常松,仍有月保車位。雖然執行了新的規定,但是在停車場的發票上卻鬧出不少周折。根據新的規定,有些停車場收到1.5元的停車費,但卻找不到0.5元的發票。文德路中山圖書館文德分館的保管員向記者抱怨,現在多數人停一個小時,收費3元,但是發票卻只有1元、2元、5元和10元的,停一次車,要撕兩張發票,非常麻煩,如果不給車主發票,車主又有意見,他說原來只是5元、10元則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