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亂收費投訴停車場占七成,物價部門考慮建立重罰機制 新快報訊(記者 陳志龍 實習生 王麗輝 通訊員 藍嵐)記者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今年第一季度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共接到各類投訴舉報24829宗,停車服務收費仍在各類投訴中高居榜首,占投訴總量近七成。因不少停車場屢查屢犯,市物價局正考慮建立一套重罰機制,對檢查發現第二次甚至多次違規的停車場加重處罰。 重罰機制針對屢查屢犯 據介紹,一季度有關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投訴達17040宗,占該季度投訴總量的68%。主要反映的問題是:一是停車場不明碼標價,尤其是采取市場調節價的一些商場、酒店、賓館等配套的停車場。部分停車場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如某小區管理處向露天停車的車主收取月保費350元,竟是物價部門規定的月保標準2倍多。 在檢查過程中,由于停車場的違規金額無法準確統計,導致物價部門往往只能處以較少的處罰金額,根本觸不到違規停車場的痛處。市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為使價格檢查能真正起到震懾作用,物價部門正考慮建立一套“二次檢查重罰機制”,將停車場“二次違規”視為情節嚴重的表現,加大處罰力度,罰單加碼,罰到違規者害怕才會收到效果。 向外來工收“調配費”屬違規 另據悉,春節后隨著大量民工返城,對外來工收費的投訴開始大量增加,主要是反映部分街、鎮外來人員管理中心在為外來人員辦理暫住證時,強行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向外來人員收取“使用外來人員調配費”,即在辦理有效期一年的暫住證時,除交納工本費外,還要交納120元的調配費,否則不予辦理。 市物價局明確指出,按政策規定,“使用外來人員調配費”應向用工單位收取,向外來務工人員本人收取屬違規。但由于收費票據上沒有注明收費項目名稱、交費者姓名,給價格檢查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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