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人孫勇一口氣提了37條建議
場內只有一個人西裝革履、穿得最厚——陳述人律師孫勇。會后,他一邊擦汗一邊告訴記者,因為晚上要直接去電視臺錄關于這次立法聽證會的節目,所以只好先“捂”著了。
孫勇自稱自己從事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已有四年,不久前,他剛剛因一起交通事故將中國保監會告上法庭。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因肇事司機逃逸不履行賠付責任。孫勇認為肇事人的賠付應建立在保險賠付的基礎上。所有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該現行賠付受害者,再通過國家保障制度追查肇事者的責任。
孫勇說他在網上看到聽證會報名的消息后,他向意見征集組提交了一份書面報告,報告中建議在該法規中增加37條規則,很快,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就直接聯系到他,希望他能參加聽證會。
據悉,他是提出建議最多的一個陳述人。
昨天,記者沒有看到這份建議增加37條規則的報告。孫勇表示,這37條建議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國家上位法沒有規定的前提下,詳細地提出了一些具體細則。
陳述人盧鳳幾坐著輪椅參加聽證
在16名陳訴人當中,有一人是坐輪椅來的。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集團采購部經理盧鳳幾8月份剛剛經歷過一場車禍。聽證會后,他在場外又發表了近30分鐘的激情演說,通過自己的實際經歷陳述自己的觀點:事關百姓生命的法律法規必須合理、公證、嚴謹,不能留下讓市民望而生畏的“空洞”。
“能被選出來發言,我很高興,市人大約我見了一次面,之后又通了三次電話,說我的情況很有代表性。”盧鳳幾說,他在8月份的一次駕駛中遇到車禍,三根腳趾骨折,需要休養三個月。
盧鳳幾強調說,自己是被人故意追上來撞傷的,他現在正在打官司,訴訟理由就是對方故意傷害。“有過這次經歷,我覺得,即使規定機動車在哪些情況下負全責,也不行,不能維護法律的公平。比如說,有錢人就會通過這種方式出氣,就算撞死你,也賠得起。”他說,賠償標準應該制訂得很細,“實施辦法應該越細越好,既不能一概而論,沒保護好現場,沒及時報案,機動車就負全責;也不能降低機動車賠償標準,要讓機動車方知道,撞人是撞不起的。”
旁聽人張小曼年齡最大離席最晚
張小曼,旁聽市民代表中年齡最大一位,56歲,頭發已經斑白。她最后一個離席,說學到了不少新知識。
張小曼原在民盟中央工作,現已退休,先天殘疾,雙腿先天性踝關節脫位。“我提交的都是跟殘疾人有關的,比如輪椅可不可以帶人,機動車賠償責任考慮得不多,原來對新交法的認識可沒這么深刻,無過錯賠償責任,事故責任與賠償責任分開,這些術語原來也都知道,可從沒聽到別人講得這么細致。”
她說,機動車到底該賠多少責任,她暫時搞不清楚,得回家好好琢磨琢磨。
昨天的聽證會上,共有14名市民代表參加旁聽。在整個聽證會過程中,不少人邊聽邊記十分認真。
工程師趙青力離席時表情有點遺憾,說自己的觀點陳述人沒有說到。他說,“聽證會發言挺充分的,可人數太有限,有些觀點沒談到。制定《實施辦法》這樣的法律,論證時間可以長一些,群眾應該來自社會各個層面,比如可以有農民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