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天上午9點,備受社會關注的新交法實施后北京首例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奧拓車南二環撞人案),將在宣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昨天下午,記者采訪該案被告奧拓車司機劉先生時他表示,他對判決的心理承受底線是認定自己無責,但是出于道義上的考慮他自愿承擔30%的賠償,超過這一底線他肯定要上訴。劉先生還表示,他上訴的案由有可能是一場行政官司,要求北京市交管部門撤銷奧拓車禁行二環“最內道”的規定。 今年5月9日晚8點多,劉先生駕駛奧拓車行駛到二環主路菜戶營橋東側時,恰遇外地來京婦女曹某穿行二環主路,奧拓車將由北向南穿行二環主路的曹某撞倒,造成曹某當場死亡。曹某家人根據新交法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司機賠償經濟損失189618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該案由于是新交法實施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因此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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