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機駕駛的車輛大燈亮度不夠,撞傷違章騎車人的北京銀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昨天從宣武法院領到了索賠7萬余元的民事起訴書。 今年2月20日晚11時05分,銀建公司的司機孫某駕駛出租車在宣武區白廣路白紙坊路口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正碰上騎自行車的于女士由南向東拐彎,于女士騎著自行車拐進了機動車道,孫某因剎車不及,撞上了于女士的自行車后部,造成于女士頭部受傷。事后于女士經醫院診斷為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腦內血腫,頭面部皮膚擦傷,枕骨骨折。于女士為此住院20天,經傷殘評定:精神狀態及職能檢查為邊緣智力,為10級傷殘。 宣武交通支隊對此事故認定的結論是:于女士和司機孫某各負同等責任。理由是于女士的自行車騎進了機動車道,屬違章行駛;司機孫某駕駛車輛經檢測右大燈光強度不合格。于女士根據交通隊的認定結論,把司機孫某所在的北京銀建出租公司起訴到了法院,要求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計7.857萬元。 相關文章: ·從奧拓撞人被索賠15萬巨款,看交法的缺失 ·奧拓案:司機無力承擔賠償 原告稱結果可接受 ·北京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宣判 司機被判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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