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車途經蚌埠時撞死路人,逃跑5公里之后被群眾追堵截獲。1月18日,懷遠縣人民法院對河南省項城市法院聘用司機高鵬交通肇事逃逸案審理終結,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賠償被害人親屬人民幣74701.55元。 2004年9月15日,高鵬駕駛項城市法院警車“豫P05xx警”號桑塔納2000型轎車,由浙江省某地返回河南省途經蚌埠市。晚上7時許,該車沿S0307線自東向西行至蚌埠市懷遠縣境內93km+500m處時,突然撞到站在道路右邊的懷遠縣河溜鎮唐店村農民王某的右肩部及頭部,致王某當場死亡。事后高鵬駕車逃跑,逃出約5公里時被群眾追堵截獲。 經懷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責任認定,高鵬應負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鑒于高鵬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其親屬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74701.55元,懷遠縣人民法院對高鵬酌情從輕作出判決。 相關文章:肇事逃逸司機面臨終生禁駕 天堂地獄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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