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拒交保費 交強險投保人無法索賠
昨天下午,康先生拿著保險單到投保交強險的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州營銷服務部要求理賠,卻被告知沒有完成交保費,無法得到賠付。該服務部總經理趙鵬透露,該業務代理人楊某惡意拖欠該公司十余萬元的保費,“大概有四五十投保人的保險費還沒有完成交付,我們正打算報警。”趙經理說。
事主講述
投保后卻無法賠付
投保人康先生告訴記者,2006年12月11日,他交納了1050元,在該保險公司通州營銷服務部投保交強險。今年2月16日,康先生行駛中與人追尾,造成280元損失。
昨天13時,他拿著自己的投保手續來到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營銷服務部要求理賠,“280元錢,也不多,以為到這兒來能領呢!背龊跛饬系氖牵瑯I務員卻告訴他,由于代理人楊某始終沒有將保險費交回公司,所以該公司無法做出賠付。此后的三個小時里,康先生一直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理論,要求領取280元的賠款。
“我交納1050元,投保交強險,保險公司給我的保險單,收費發票,(保險公司)就應該賠給我錢!笨迪壬J為,自己的手續沒有問題,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承諾,賠付損失。可雙方理論了一下午,康先生卻始終沒有得到自己滿意的答復。
保險公司
拖欠保費已近90天
17時30分,記者趕到該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通州區服務部,并和康先生一起見到了負責人趙鵬總經理,在了解了康先生的遭遇后,趙經理透露,像康先生這樣的無法領取索賠的投保人大概有四五十人,因為業務代理人楊某收取投保人的保費沒有按照要求上交,而是惡意拖欠保費高達十余萬元。
趙經理解釋說,這些投保人的保險業務沒有完成交付費手續,這樣,公司無法按照承諾給予賠付。
“他(代理人楊某)拖欠我們保險費快到90天了!壁w經理說,按照公司規定,代理人應該于三個工作日內將交強險的保險費上交公司,但楊某“非常不守規矩”,經常不按時交錢,該公司已經取消他的出單權(開出保險單的權利),并一再追繳他所拖欠的保險費,始終未果。趙經理還說,一旦拖欠保險費超過90天, 將會被公司認為是壞賬,“損失的是我們公司的利益,不會影響投保人的利益。”趙經理說,遭遇經辦人惡意拖欠保險費,公司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目前,該公司已經準備了法律材料,準備在近日將情況上報到公安機關。
【律師說法】
合同已生效應賠付
昌久律師事務所的呂峰律師表示,如果投保人手中的付款憑據和保險合同齊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合同已經生效,該保險公司應該按照規定給予投保人賠付。至于楊某惡意拖欠保險公司保險費的行為責任是保險公司內部的監管問題,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