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選擇“一手”舊車
買車要買真正車主的車或是單位的車,盡量不要理睬來路不明、手續不全或車販的車輛,否則容易出現麻煩。核實車主很容易,只要查驗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姓名和賣車人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即可,否則便可能是車販子。核準了對方的身份后,您還需要看對方是否有原始購車的發票、購置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的繳納憑證。
3.“驗明證身”
為避免買到報廢車或組裝車,應對舊車進行驗明證身。
(1)查看一下該車行駛證副頁上是否蓋有年檢章,沒有這個章的車,要么是報廢車,要么您要考慮該車的安全性,否則您開出去后,一旦被查到 ,會被重罰的。
(2)核對該車的發動機號和底盤號與行駛證是否一致。否則,很有可能是報廢后的拼裝車。
4.遵守舊車交易規定
進行舊車交易必須有戶口、有牌照。交易時,必須先到車輛戶籍所在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臨時檢驗,合格后,填寫過戶申請表,方可正式交易。二手車買賣成交,需經機動車交易市場審核下列證件:
(1)買賣雙方單位介紹信。個人買賣車輛需持有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以上機關出具的證明。
(2)行車執照、車輛損失保險單、個體營運的營業執照、購油證、養路費收據、車輛牌號。
(3)從廣州、海南、福建進來的舊汽車需持有準運證。
(4)買方駕駛員證明。
舊車成交價格必須體現公平交易、隨行就市、按質論價、舊不超新的原則,經交易市場綜合評定,對成交價格明顯不合理的,按使用時間每年10% 折舊率折舊計算價格。買賣雙方證明、證件齊全,交易市場審核無誤后,方批準成交,出具交易證明。批準合格成交的車輛,按成交額的2%繳納市場管理費和交易服務費。持交易憑證和有關證明到車輛管理所辦理過戶手續。有些車輛是禁止進行交易的。禁止交易的車輛,車輛管理部門不予立戶,不辦理牌證。不準上市交易的車輛有以下幾種:走私進口的;來源不明或手續不全的;流通環節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沒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合格證與產品不相符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捐贈而免稅進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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