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售價主要由下列內容組成:
一.車價即汽車原始定價
國產車為出廠價。
進口車的價格由到岸價加海關稅、增值稅和其他費用等合成。
二. 車輛購置附加費。
進口車原來按車價的15%征收,現改為10%。
國產車按車價的10%征收。
三.特別消費稅按國家不同時期規定對所列范圍的轎車征收。
四.營業稅
五.轉港費(只限進口車)
六.經營管理費用
七.其他費用如運雜費和根據用戶需要辦理的篷墊裝置費、新裝附件費(裝空調、收音機)
一般來說:
進口汽車由國家物資管理部門同物價部門制定,在經營單位公開掛牌銷售,并根據市場供求變化做適時調整,調整權由國家物資部門掌握,其他單位不得隨意調整
國產汽車按國家有關定價規定,各主要車型由企業定價后報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生效。市場銷售的汽車價格可隨行就市,但均需公開掛牌銷售。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