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卡的秘密
健身卡、美容卡、游泳卡、服務金卡……如今,不少市民的錢包里裝滿了各式各樣的會員卡,以享受到一定優惠。但是,消費者持卡發生消費糾紛時,則成了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很多市民不禁要問——會員卡,到底方便了誰
中南路附近的某健身中心每次單獨消費是50元,但是辦月卡僅299元、季卡399元、年卡是899元;位于街道口的某美容院單獨消費是200元一次,辦卡后一次為79元,便宜了一半還多;小東門附近某游泳館成人游泳一次是30元,辦10次就可優惠到每次22元,30次卡則只需20元一次。
甚至,還有些商家針對不同客戶制定了多樣的會員卡套餐。在一些汽車美容修理店中,按照洗車、打蠟、拋光、封釉、鍍膜等不同服務,收費也不同。“但是有一條,絕對比單次消費便宜得多。”很多店員拍著胸脯對記者說。
就是在這樣的低價誘惑下,很多消費者辦起了品種繁多的會員卡。在辦卡享受優惠的熱情之下,一些消費者并沒有意識到持卡后的維權隱患。
六大投訴問題突出
武漢市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統計,今年上半年該中心受理有關會員卡的投訴就多達169件,幾乎每天一件,同比增長33.07%。在這些投訴中,六大問題較突出。
一是因商家轉項經營或將店面轉租(售),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用卡;二是商家不按卡上承諾履行義務,或在服務上“打折”;三是消費者辦卡后,商家突然消失;四是用卡一段時間后,消費者因去外地等無法繼續享受服務時,商家拒絕退卡、轉卡;五是有會員卡上未注明使用期限,商家隨口說了算;六是會員卡上對使用人員設置一些限制條件,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
12315工作人員介紹,處理這些糾紛時,若商家有明顯過錯,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理,但是,在相當多的糾紛中,因雙方未簽協議,只能以會員卡的承諾條款作為雙方調解的依據。“而很多會員卡條款在取證、責任劃分等方面,都是有利于商家的。”
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九成以上的會員卡上寫道“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采訪的十幾家店面中,沒有一家主動告知“中途不能退卡”。
工商部門認為,消費者辦理會員卡時,實際上是將費用提前預支給商家,發生糾紛時維權難度自然增大。
多數會員卡監管存在空白
會員制源自西方發達國家,他們對會員和商家都有很嚴格的約束機制。會員要求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且注重共同的情趣、愛好,同時,商家的規模、資金等需達到一定“星級”標準才能發展會員。
我國目前與此有關的法規僅有1998年出臺《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要求發行會員卡的機構凈資產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所涉及的經營項目主要是高爾夫等高消費體育運動項目,且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并向國家工商總局備案。“目前市場上發行的一些僅有消費價格優惠的‘會員卡’,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員卡’,只是商家的一種推銷手段。”湖北萬澤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周靜雯認為。
據該市工商局負責人介紹,目前對于此類會員卡的權責規定,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或行業準則,監管上存在一定空白。
因此,消費者辦理會員卡時,除選擇規模大、正規經營店外,還應實地考察商家環境后再考慮辦卡;辦卡前認真閱讀商家制定的各項條款及須知,并明確轉卡、退卡的條件;同時,辦卡金額不要過大,時間不要過長,以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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