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最怕什么?大多數駕駛員也許會給出相同的答案———晃眼的遠光燈。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眩目的車燈已經成為一種光污染,可能成為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不少駕駛員擔心,隨著即將來臨的冬季雨霧天氣,不當使用遠光燈的車輛將會更多。
不當用燈引發事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車輛交會時應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不過,記者在采訪中得知,不少駕駛員都遭遇過夜間會車時被對向車輛遠光燈晃花眼的事,他們中有幾人還因此發生了交通事故:有誤撞上施工護欄的,有不小心擦傷騎車人的,有緊急剎車造成后車追尾的。
通過幾天的調查,記者發現,夜間開著遠光燈會車的車輛達到四成,在一些照明良好的路段,不少車輛仍“舍不得”關閉遠光燈,有的甚至把遠光燈和近光燈“四只眼”同時亮著。
采訪中,駕駛員小丁告訴記者,開著遠光燈行車已成了一些人的駕駛習慣:“因為車速快,使用遠光燈更容易看清楚路面。”然而,他們卻忽略了對他人行車造成影響的安全行車義務。
擅自改裝危險倍增
小趙是滬上某知名車友會的成員。“不見車、已聞聲,不見車、已目眩”是她參加車友會后的切身感受。她對于車友擅自改裝車輛并不認同,并始終堅持自己的車不改裝。
小趙介紹說,她參加的車友會九成成員的車輛燈光都經過改裝,從前幾年簡單的加貼“藍膜”,到年初改裝“銀戰士”、“天使眼”,至目前最流行的氙氣燈,使得車輛的光照強度越來越大。“安裝了氙氣燈的車輛,夜間行駛中通常只需開啟近光燈,其照明度便可超過原出廠標準的遠光燈,會車時一旦開遠光燈,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小趙說,自己曾有過與氙氣燈會車的體驗:“光線‘暗、亮、暗’交替明顯,目眩嚴重,根本無法掌控。”
據她了解,車友安裝氙氣燈的初衷無非是為了讓車輛更“炫”,更有甚者,竟是為了報復其他開遠光燈行車的車輛。建議立法加強監管
關于如何治理車輛光污染的問題,駕駛員們各抒己見。一是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把機動車前照燈的光照程度規定在人眼視力可接受的范圍,并予以立法。二是加大規范使用遠、近光燈的宣傳力度,在主要道路設置卡點,組織開展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交通整治專項行動,對前照燈亮光呈白色狀的車輛一律攔下,并當場責令其取出燈泡以驗明“正身”。三是加強對汽配商店進行監督管理,從源頭上加以控制等。□記者|吳志科|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