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行車 有股“強光”刺你眼嗎?
這段時間,記者接連接到投訴,稱市區夜間行車時有越來越多的汽車不開近光燈而開遠光燈。而隨著私家車改裝氙氣燈的日益增多,夜間行車時的規范用燈更成為了老百姓關心的話題。昨天晚上,記者專門在市區作了一次特別調查。
目擊:八成司機使用遠光燈
昨天晚上8點左右,記者專門驅車從市中心的三塔路繞到中山路,再從中山路繞到洪興路、洪波路、勤儉路,再從勤儉路繞到秀州路,并再次回到中山路。
記者大致數了一下,一路上迎面遇到的小汽車在200輛左右,有兩成左右的汽車改裝了氙氣燈,但是起碼有八成的汽車都在車輛交會時使用著遠光燈。
為了測試對方司機的“禮貌”,在三塔路,記者遇到迎面有車來時,多次交替使用遠光燈、近光燈,示意對方我們已經在變燈,但10輛汽車里面只有1輛“有反應”。
記者在昨晚還發現,許多小汽車不僅在市區夜間行駛時使用遠光燈,有的甚至開著霧燈行駛。初步估算,開霧燈行駛的汽車比例不會低于四成。
調查:不少市民對“強光”深惡痛絕
對于車輛交會時使用遠光燈這樣的“強光”,記者在大街上隨機抽查了10人,有9人對此表示了“深惡痛絕”。
劉師傅開出租車已經有8年了,提起遠光燈問題,他一臉煩惱,“像我們經常開車的還嫌這樣的情況危險,何況現在每天有一大批新司機上路,真的危險喲!”
“是的,我有個親戚前段時間騎著電動車被迎面而來的一輛開著遠光燈的汽車‘晃’了一下,結果,他摔倒在地,摔掉兩顆門牙。”周先生也很氣憤。
6個月駕齡的張星則無奈地告訴記者:“說實話,我每次與開著遠光燈的汽車交會時,覺得自己只有一半是在靠技術,還有一半就是靠感覺呢!如果哪天感覺不對,那可就是交通事故了!”
交警:不規范用燈也是違法
對于昨晚的所見所聞,記者專門在晚上10點左右趕到紡工路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進行咨詢。交警告訴記者:在市區有路燈的環境下濫用遠光燈,非霧天開霧燈等等都是不規范使用燈光,這也都是違法行為。交警稱,對這樣的行為可以進行相關處罰。
交警分析,目前,有一些新司機的確存在著不熟悉自己車上的變燈設置,上路后無法及時切換車燈或忘了切換等情況。但是,交警強調,如果新手愛用遠光燈是因為還不熟悉的話,那么,不少老司機這樣做就是缺少“駕德”了。
“許多司機都以為遠光燈比近光燈看得清楚。”交警強調稱,“但實際上,對方也這樣對你,那么你看對方的遠光燈,也會有強光直射你眼睛,形成視覺盲區,這么說來遠光燈反而不如近光燈看得清楚!”
夜間行車如何使用遠光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不能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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