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汽車材料再利用率不低于75%
[
07-9-2 22:45
] 太平洋汽車網
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國家環保總局日前聯合發布的《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中,提出于2010年開始,我國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總代理商要負責回收處理其銷售的汽車產品及其包裝物品,也可委托相關機構、企業負責回收處理。其中,所有國產及進口的M2類和M3類、N2類和N3類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國產及進口的M1類、N1類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達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
這一政策的制定,無疑是對國內汽車廠商如何提高產品材料科技水平的一大考驗。專家指出,環保節能是汽車行業發展的永恒主題。所謂環保,不僅是指汽車要盡量減少尾氣排放對環境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指汽車報廢后能否提高有效利用率和回收率,盡量減少對環境資源的占用和污染。而后者,對于技術相對滯后、成本壓力巨大的一些汽車制造企業來說,更面臨著嚴峻的挑戰。2006年以來,受政策利好和需求拉動,國內小型車市場更顯繁榮。盡管如此,《政策》的出臺,也要求小型車制造廠商盡快通過科技創新,提升產品材料的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地消除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
|
下一篇:04北京汽車展銷會在軍博舉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