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周刊》:在您看來,商業腐敗行為在全球范圍頻發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杰明·布魯克斯:隨著全球化程度的加深,跨國公司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業務。這些國家法律規定不盡相同,商業環境也不一樣,在跨國公司的經理們中有這樣一種潛規則,即如果你到了一個腐敗的國家,那么腐敗行為就不可避免,因為競爭對手都是這么做的。據我所知,德國的大企業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走后門”的習慣。他們目光短淺,僅注重擴大當前的銷售份額,遠沒有意識到這不但是對當地商業環境的一種破壞,從公司自身的長遠利益,無論是聲譽還是利潤來說也都是一種損害。
《商務周刊》:剛才您提到了企業可以從西門子的案件中吸取教訓,那么政府在這方面能做些什么呢?
杰明·布魯克斯: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和企業應該做的事情大致相同。因為當一個腐敗案件發生時,你會發現它們大都跟當地的政府部門相關聯。一個企業要想開展業務,必須獲得相關的土地、營業、環境等各種許可,所以政府部門就成了公司進行商業賄賂的重點目標。因此政府應該對這些頒發執照和相關許可證的機構制定更為嚴格的行為準則和規定,并且確保這些機構的領導人誠實、正直,確保辦事人員對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像企業一樣,政府也應有定期的檢查機制和外部監督,來確保這些政策和制度得到真正完善的執行。
《商務周刊》:“透明國際”在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杰明·布魯克斯:我們定期發布關于反商業賄賂方面的消息。其次,我們在很多國家做調查,并幫助這些國家來處理這些問題。第三,我前面提到我們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規定、工具以及執行措施,來幫助各國政府打擊商業腐敗行為。我們的方式是通過促進商業環境的系統性改進,來減少商業腐敗的發生,這意味著要努力去改變法律環境,改變政府和企業運作的方式,改變商業腐敗的誘發因素,使得腐敗成為一種不具吸引力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