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一位下崗職工在漢西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看中一輛二手面包車,成色不錯,價格也合適,僅3萬元,便想買下跑出租,卻不知過橋是否受限制,車主當場拍胸脯“沒問題”。
這時,旁邊過來幾個人,也“相中”此車,意欲購買,車主顯得頗為難,便要求“看誰先給定金”。這位下崗職工立刻交了5000元定金,得以優先購買。在辦理舊車提檔、過戶時,他才得知這種車不能過橋,便要求退車,但車主憑著定金單據,亮出“底牌”:車可以不買,定金不能退。
新車市場火爆,也帶來了二手車市的興旺。記者昨日從工商部門了解到,舊車物美價廉,交易中有時卻暗藏“殺機”。
二手車市的車主為賣個好價錢,一般先將車“美容”一番,換座墊,換座套,整體噴漆,甚至更換里程表等,以掩蓋真實車況。目前我市二手車交易基本上無任何售后服務和擔保措施,買主往往只能得到賣主的一句口頭承諾“有事找我”,一旦汽車出現問題,卻很難解決,從而引發糾紛。
去年10月28日,河南人喻某來到位于發展大道的銀元舊機動車公司,購買了一輛舊富康車,車價3.1萬元。這家公司承諾:此車為1997年3月上牌的私家車,使用期限15年,手續齊全,可在當地過戶。喻某隨即交納了3萬元車款,余下1000元過戶后結清。誰知在河南周口市辦理過戶時,當地車管所告知:此車為營運出租車,使用期限僅為8年,還剩下1年就到報廢期。
據悉,上述2起案例經市工商局市場分局調解,基本得以解決。對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二手車時,首先要查驗對方證照;其次,賣方所作出的承諾,必須以文字形式表達,并要求其加蓋企業公章;此外,不要受“黃牛”蠱惑貿然支付定金。
市消協點評:經營者怠于履行與消費者的約定義務,突出表現為以口頭約定或格式條款減輕、免除自身責任,讓消費者“悄然”掉入陷阱,進而強迫消費,加重消費者負擔。“誠信·維權”不僅要堅決反對各種欺詐行為,而且要堅決反對各種利用法律漏洞、鉆法律空子的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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