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變化大解讀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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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8 11:05
] 太平洋汽車網 來源:
pcauto
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
qisuiying
變化三:細化了法律責任
在原來的征求意見稿中,對于罰則規定比較模糊,這次在《辦法》中,比較詳細地規定了違反該《辦法》,將受到的處罰。
在這些處罰中,比較重要的是,規定了“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擅自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或者非法從事汽車金融業務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沒收非法所得,并處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改正,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還規定“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擅自在機構名稱中使用‘汽車金融’、‘汽車信貸’等表明從事汽車金融業務字樣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其改正,并處1000元罰款。”這些規定,意味著現在相對較亂的汽車信貸市場將會被根本治理,許多未經批準的汽車金融服務商將被取締。
對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人員表示,消費者應增強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非法設立機構非法開辦汽車貸款業務的行為,自覺抵制擅自降低利率、超范圍開展業務等惡性競爭行為。
汽車金融公司做什么
汽車金融公司是從事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并提供相關汽車金融服務的專業機構,國外有近百年歷史。通常,汽車金融公司隸屬于較大的汽車工業集團,成為向消費者提供汽車消費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辦法》明確規定,汽車金融公司是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貸款的非銀行金融企業法人。其有三層含義:首先,汽車金融公司是一類非銀行金融機構,而不是一般的汽車類企業,第二,汽車金融公司專門從事汽車貸款業務,其業務不同于銀行和其他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其服務對象確定為中國大陸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和銷售者。汽車購買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組織;汽車銷售者是指專門從事汽車銷售的經銷商,不包括汽車制造商和其他形式的銷售者。
《辦法》規定,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汽車金融公司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業務:(1)接受境內股東單位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2)提供購車貸款業務;(3)辦理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貸款以及維修設備貸款等);(4)轉讓和出售汽車貸款應收款業務;(5)向金融機構借款;(6)為貸款購車提供擔保;(7)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代理業務;(8)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信貸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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