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二賠一:交強險成保險公司牟暴利工具?
實施近一年 交強險備受爭議 有關專家呼吁保監會為費率厘定召開聽證會
據了解,去年7月1日起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開始實施,這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然而,交強險實施以來備受爭議,近期不斷有人質疑,其未按“不盈不虧”原則厘定費率,成了保險公司獲取暴利的工具。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已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征集車主意見,并向保監會提出了召開聽證會的申請。
據了解,按照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實行“不盈不虧”原則,與保險公司的商業車險業務實行分賬管理、統一條款、統一費率、統一實務操作。
車主質疑:交強險產生暴利?
成都車主張先生表示,以前車險保費一年才1200元,現在僅交強險保費就1050元,保額卻只有6萬元,他認為“交強險保費有很大的壓縮空間”。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數據來看,交強險自2006年7月1日實施以來實現保費收入218.78億元,占7~12月車險保費收入的39.5%;而這段時間,保險公司賠付不過130億元,幾乎才到保監會公布的218.78億元的一半。交強險是否真有暴利之嫌?
保險公司:交強險保障更充分
就交強險與第三者險的保費和保額比較,成都某保險公司車險部人員告訴記者,以前消費者交的第三者險保費是打折后的價格,而交強險不打折,所以表面看,交強險賠償金額少了幾萬元,要交的保費卻多了不少。其實,不能簡單地將二者進行比較。從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看,交強險實行的是責任限額之內完全賠償原則,而傳統的第三者險采取的是過錯賠償原則;交強險除了受害人的故意行為造成損失不予賠償以外,基本沒有其他免責的事情,對被保險人的保障更為充分。
成都保險業還有人士稱,交強險屬于責任保險范疇,賠付率相對低是一個特點。交強險設定了死亡傷殘、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的賠付上限,也讓賠付率得到有效控制。低賠付率有可能讓交強險盈利。
專家、律師:交強險費率應實行聽證
有專家指出,交強險要洗脫“暴利”之嫌,惟有讓各項數據透明化,而召開聽證會將是最好的途徑。據悉,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已經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征集車主意見,并向保監會提出了召開聽證會的申請。目前已收到來自北京、上海、湖南、廣東等全國各地數十位消費者的授權委托書,征集活動將持續到保監會召開聽證會為止。
成都幾名律師指出,交強險費率制定應該有第三方參與。目前的交強險費率是由保險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內幾家大公司厘定、保監會審批并頒布實施的,實際上起關鍵作用的還是保險公司。應當由中立的第三人,如政府管理部門或其委托授權的獨立中介人來負責調查盈虧情況并制定標準費率。
投保人隨時可申請聽證
交強險實施還未到一年,似乎不到盤點的時候,費率如何調整還是未知數,保監會應該進行聽證嗎?
成都幾名律師認為,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投保人隨時可以申請聽證。而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監會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交強險的業務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調整保險費率幅度較大的,保監會應當進行聽證。他們還指出,交強險若不能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必將影響其他政策性保險和強制險的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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