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成弱勢群體 誰為強制三者險買單
[
04-11-8 17:38
] 太平洋汽車網
保險公司為何對變更三者險的事情不大起勁?業內人士一語道破原因:“三者險費率雖然調高了10%,但增加的幾十元的保險費并不能化解新賠償標準給保險公司增加的賠款風險。”這位人士表示,由于各家保險公司調高的費率只是為了應對在《強制三者險條例》出臺前這一過渡期發生的事故,而條例一旦出臺,三者險變成法定強制保險,那么費率肯定還會改變。而目前在過渡期的這一臨時費率上調,顯然與增加近兩倍的賠償標準不能成比例。而車主如果拿的是舊保單,保險公司就會按照高法的司法答復原則只按舊標準賠償;而車主一旦加了費改成新保單,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現在的新標準來賠償三者險。因此,保險公司當然從心里不希望車主都來改費率,也就索性都采取不事聲張的態度來對待此事。只待《強制三者險條例》盡快出臺,給這些問題一個統一的解決辦法。但這樣一來,保險公司不愿承擔的風險,自然轉嫁到了車主身上。
三大懸疑牽制《強制三者險條例》順利出臺
車主們普遍抱怨:現在開車都戰戰兢兢的。因為無論是否自己的責任,都可能要為事故買單。
保險公司在辯解:不能光罵我們啊。不是保險公司不賠,實在是賠不起,而且也沒有法律規定該怎么賠。
這一切,似乎最終都歸結到一個原因———與《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強制三者險條例》沒有及時出臺,從而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判定、費用承擔、三者險的理賠等各環節遭遇法律真空,不能相互支持銜接。其代價是眾多車主在事故中“暫時”買單。
本應與《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今年五一共同實施的《強制三者險條例》為何還未出臺?什么時候能夠出臺?早在五一之前,有關部門就開始向包括保險公司、交管部門等各方面征求意見,但直到目前,據稱《條例》已經修改到了十幾稿,仍然遲遲未見終稿。業內人士透露,《條例》的難產,主要原因是在幾個爭議比較大的問題上各方面意見的不統一。而《條例》一旦出臺,也必將解決目前現實中的幾大懸疑問題。
懸疑一:司機無責任,事故誰來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即使是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人穿越護欄被撞事件,事故車輛也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除非司機能夠證明自己未超速并且舉證行人是自殺或故意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護弱者、維護人權的本意無可厚非,但這樣是否會侵害司機的正當權益并且縱容行人違章、阻礙現代交通發展、甚至拓展了“碰瓷兒”一族的生存空間卻值得推敲。更重要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保險公司應先行墊付醫藥費用,《條例》必然會規定保險公司墊付的方式、醫院搶救治療和收費流程等具體操作方式。但如果是行人完全責任的事故,《條例》又會怎樣規定經濟責任的承擔呢?
懸疑二:強制三者險價格怎樣定?人身賠償標準的提高,使三者險的賠償風險加大,這也是目前各保險公司紛紛提高三者險費率的理由。但《條例》一旦出臺,第三者責任險將成為國家強制投保的法定保險,所有上路車輛必須投保。
日前,中國保監會財產險部負責人曾表示,對于強制三者險,保險公司應當按無盈無虧原則厘定費率,保監會也將按此原則進行審批。而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預測,一旦三者險成為強制保險,將會固定費率、固定保額,價格將
會相當低廉。與此同時,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就成為了強制保險之外的可上可不上的補充保險。保險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必然壓低商業三者險的價格。從國外經驗上看,一旦三者險被納入法定保險,商業三者險都是呈現價格走低的趨勢。但無論三者險價格怎樣變,法定保險的費率要滿足大多數人能夠承受的條件,同時也要讓保險公司賠得起。
懸疑三:肇事逃逸事故的受害人誰來救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了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權益,規定對于肇事逃逸事故中的受害人啟動一種“保險救助基金”來承擔經濟補償。但是這種保險基金怎樣繳納、積累,如何運作,由誰來運作等都將由《條例》進行明確。
據透露,有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對《強制三者險條例》進行最后階段的調研、論證和征求意見。而這一“有關部門”指的是國務院法制辦以及協調各部委之間關系的一個專門機構。有關人士透露,正因為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且牽涉部門眾多,包括公安部門、衛生部門、保險機構甚至財政部門等,許多細化的方面比如費率計算、責任細分等必須謹慎審議。
不管怎樣,“現在離出臺的日子不遠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