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10萬賠付70萬 杭州三者險爭議第一案
[2004-11-08 17:38:26] 太平洋汽車網
佚名
責任編輯:
wangfen
近日,專營貨運生意的杭州九堡清江汽車運輸公司把杭州最大的財產保險公司告到了杭州仲裁委員會。他們申訴的原因是:新《交法》執行后,保險公司沒有及時通知投保人增保以規避風險。
這是杭州地區的第三者責任險新舊賠付標準爭議第一案。運輸公司一旦勝訴,大部分第三者責任險爭議可能都會依此來執行了。
投保10萬賠付70萬
2003年8月14日,運輸公司為一輛貨車投了第三者責任險———可賠償10萬元保險金的保單,保費195.71元。
2004年5月8日,這輛車開到上海奉賢時,因占道逆向行駛與一輛普桑相撞,造成兩人一死一傷,普桑報廢。交警認定,杭州司機負全責。司機被刑拘,公司要負連帶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死傷者的家屬按照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向法院提出70萬元的賠償訴訟。而運輸公司的第三者責任險只保了最高限額10萬元這一檔,公司需承擔60萬元。
清江運輸公司的負責人說:“10萬元是公司的一貫標準。這兩年出的事故都在10萬元內,公司損失也不大。這次要承擔60萬元,一年要有兩起,我們公司就要關門了,所以要討說法。”
于是,這家汽車運輸公司以保險公司未及時通知增加保費為由,把保險公司告到杭州市仲裁委員會,要求保險公司分擔經濟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實施新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后,投保人以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為由索賠,這在杭州是第一次。“下周一是運輸公司和上海受害人刑事和民事結案的日子。我們將根據民事賠償結果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保險公司應該承擔的金額。”浙杭律師事務所湯云周律師說,“我們不排除駕駛員的過錯。但保險公司確實沒有告知不增加第三者責任險保費的后果。保險公司未通知,就要負部分責任。”
增加保費的車主不到40%
5月1日開始,實施近1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每輛車都要強制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原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比較,新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比以往以兩倍的幅度提高。
5月以后,新車投保或者續保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一般建議投保20萬至50萬,以減少經濟損失。但5月1日前投保的,保險金肯定按照舊標準支付(詳見都市快報9月3日相關報道)。
面對投保人可能遭遇的虧損,保監會給予答復:“對于持有5月1日前簽訂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的投保人,如果希望按照新的人身賠償標準獲得保險保障,就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增加保險費后依法變更保險合同。”
事實上,保險金從原來的10萬元或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保費只增加兩三百元;然而,積極告知的保險公司并不多。杭州只有少數公司在自己的形象廣告上加上了提醒語句。
因為第三者責任險出險概率不大,所以到保險公司去增加保費的車主并不多,只有30%左右。業內人士指出,三者險一旦出險,便是非死即傷的大事故,到時候只怕追悔莫及。
這是杭州地區的第三者責任險新舊賠付標準爭議第一案。運輸公司一旦勝訴,大部分第三者責任險爭議可能都會依此來執行了。
投保10萬賠付70萬
2003年8月14日,運輸公司為一輛貨車投了第三者責任險———可賠償10萬元保險金的保單,保費195.71元。
2004年5月8日,這輛車開到上海奉賢時,因占道逆向行駛與一輛普桑相撞,造成兩人一死一傷,普桑報廢。交警認定,杭州司機負全責。司機被刑拘,公司要負連帶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死傷者的家屬按照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向法院提出70萬元的賠償訴訟。而運輸公司的第三者責任險只保了最高限額10萬元這一檔,公司需承擔60萬元。
清江運輸公司的負責人說:“10萬元是公司的一貫標準。這兩年出的事故都在10萬元內,公司損失也不大。這次要承擔60萬元,一年要有兩起,我們公司就要關門了,所以要討說法。”
于是,這家汽車運輸公司以保險公司未及時通知增加保費為由,把保險公司告到杭州市仲裁委員會,要求保險公司分擔經濟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實施新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后,投保人以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為由索賠,這在杭州是第一次。“下周一是運輸公司和上海受害人刑事和民事結案的日子。我們將根據民事賠償結果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保險公司應該承擔的金額。”浙杭律師事務所湯云周律師說,“我們不排除駕駛員的過錯。但保險公司確實沒有告知不增加第三者責任險保費的后果。保險公司未通知,就要負部分責任。”
增加保費的車主不到40%
5月1日開始,實施近1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每輛車都要強制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原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比較,新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比以往以兩倍的幅度提高。
5月以后,新車投保或者續保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一般建議投保20萬至50萬,以減少經濟損失。但5月1日前投保的,保險金肯定按照舊標準支付(詳見都市快報9月3日相關報道)。
面對投保人可能遭遇的虧損,保監會給予答復:“對于持有5月1日前簽訂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的投保人,如果希望按照新的人身賠償標準獲得保險保障,就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增加保險費后依法變更保險合同。”
事實上,保險金從原來的10萬元或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保費只增加兩三百元;然而,積極告知的保險公司并不多。杭州只有少數公司在自己的形象廣告上加上了提醒語句。
因為第三者責任險出險概率不大,所以到保險公司去增加保費的車主并不多,只有30%左右。業內人士指出,三者險一旦出險,便是非死即傷的大事故,到時候只怕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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