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就發布車貸新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這樣規定,一方面考慮了部分貸款人受理汽車貸款申請需要經銷商參與的實際情況,給了貸款人較大的靈活選擇空間;另一方面,我們注意到汽車貸款市場上,有一些汽車經銷商在代理貸款人受理汽車貸款申請時,通過偽造借款人資料或偽造車價蓄意騙取貸款。因此,規定由貸款人指定的汽車經銷商受理汽車貸款申請,有利于控制汽車經銷商的資質,在給貸款人提供靈活選擇的同時,有利于加強汽車信貸風險防范。
問:“二手車”市場近年來發展比較快,《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二手車”貸款管理是如何考慮的?
答:《汽車貸款管理辦法》把“二手車”定義為“從辦理完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到規定報廢年限一年之前進行所有權變更并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汽車”。同時,對“二手車”貸款管理作了三方面規定:一是明確“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三年;二是明確貸款人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三是要求貸款人應建立“二手車”市場信息數據庫和“二手車”殘值估算體系。
我國“二手車”市場正處在發展之中,市場信息披露不完善,車價估價標準不統一,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二手車”貸款的規定比較原則,這為不同貸款人制定“二手車”貸款管理細則預留了足夠的政策空間。
問:《汽車貸款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以后,對我國汽車市場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答:汽車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美元,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加快,汽車消費發展前景廣闊。在經濟發達國家,居民購買汽車60-70%的資金來自貸款;消費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例平均為30-50%,其中,美國高達70%,德國為60%。而我國這兩個比例目前都比較低,汽車貸款業務發展潛力巨大。
當前宏觀調控正處在關鍵時期。促進擴大消費,是宏觀調控政策的重要內容。頒布實施《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于規范和加強汽車貸款業務管理,活躍汽車消費,防范汽車貸款風險,促進汽車消費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并以此帶動和促進擴大居民消費將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