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遇上新問題 車主紛紛追加保額為哪般?
[2004-11-08 17:38:15] 太平洋汽車網
佚名
責任編輯:
wangfen
司機犯了“無過錯責任”,是否由保險公司負責買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的人身賠償司法解釋實施后,司機在“無過錯責任”中面臨的經濟賠償大幅提升,如果保險公司不肯改變原來的理賠服務,這筆有可能十分巨大的經濟損失最終將落到被保險人身上。記者從在杭的一些保險公司了解到,為了化解風險,最近一些只買了5萬或者10萬元保額第三者責任險的被保險人紛紛要求保險公司將保額提高到20萬元。
第三者責任險遭遇難題
新交法第76條規定:一旦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即使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機動車違章引發,機動車一方也只是“減輕責任”。正是因為這一條規定,使得機動車駕駛員在事故中承擔了主要責任,并隨之帶來了高額的經濟賠償。
杭州一保險公司人士指出,之前,機動車駕駛員在“無過錯責任”中遇到經濟損失時,保險公司會在道義上給予一定的撫恤金。但是,新的人身賠償司法解釋實行后,保險公司的賠付將超過其承受能力。以發生行人死亡事故為例,在浙江地區以前只要賠償8萬-9萬元,而現在動輒可以增加到20多萬元。
如果撞死的是高薪人士,賠償金額將會更高。而投保人在5月1日之前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一般都選擇保額為5萬元或10萬元兩個標準,如果投保人沒有及時進行變更,出險后巨額的賠付將最終落到投保人身上。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就可能會傾家蕩產。
2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險熱銷
對于那些熟練的機動車駕駛員來說,即使可以保證自己不犯錯,但是他們卻無法保證別人不犯錯,如果撞到違反交通法規的行人和非機動車無疑會成為“冤大頭”。為了化解風險,一些已經投保的駕駛員紛紛去保險公司要求追加保額,把1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責任險保單改為20萬元的保額。
但是,對大多數不太了解車險的人來說,他們不太清楚應該去追加保額。尤其是那些新買車的人,在買保險時,不少保險業務員會極力推銷5萬元和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但是,如果車主買了5萬元的三者險,這意味著以后最多只能一次從保險公司拿到5萬元的賠償,萬一撞死了人,其余的10多萬元就要自己承擔了。
杭州某產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無奈地表示,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確實不愿意消費者購買2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因為目前20萬元和10萬元第三者責任險的保費是根據以前的風險設定的,兩者的最高保障雖然差了一倍,保費卻只是相差20%,如果大家都購買20萬元的三者險,保險公司將面臨虧損。原來,在新交通法實施以前,車主買10萬元的保險就足夠了,極少有人會選擇20萬元的標準,因此保險公司在設定保費時只是相應提高了20%;現在情況不同了,如果絕大多數人選擇20萬元,保險公司勢必要重新確定保費。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之所以至今沒有修改條款,是在等待強制第三者險相關細則的出臺。”
由于相關細則遲遲未能出臺,在目前的過渡階段,保險公司只好采取盡量少賣20萬元第三者險的措施。
第三者責任險遭遇難題
新交法第76條規定:一旦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即使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機動車違章引發,機動車一方也只是“減輕責任”。正是因為這一條規定,使得機動車駕駛員在事故中承擔了主要責任,并隨之帶來了高額的經濟賠償。
杭州一保險公司人士指出,之前,機動車駕駛員在“無過錯責任”中遇到經濟損失時,保險公司會在道義上給予一定的撫恤金。但是,新的人身賠償司法解釋實行后,保險公司的賠付將超過其承受能力。以發生行人死亡事故為例,在浙江地區以前只要賠償8萬-9萬元,而現在動輒可以增加到20多萬元。
如果撞死的是高薪人士,賠償金額將會更高。而投保人在5月1日之前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一般都選擇保額為5萬元或10萬元兩個標準,如果投保人沒有及時進行變更,出險后巨額的賠付將最終落到投保人身上。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就可能會傾家蕩產。
2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險熱銷
對于那些熟練的機動車駕駛員來說,即使可以保證自己不犯錯,但是他們卻無法保證別人不犯錯,如果撞到違反交通法規的行人和非機動車無疑會成為“冤大頭”。為了化解風險,一些已經投保的駕駛員紛紛去保險公司要求追加保額,把1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責任險保單改為20萬元的保額。
但是,對大多數不太了解車險的人來說,他們不太清楚應該去追加保額。尤其是那些新買車的人,在買保險時,不少保險業務員會極力推銷5萬元和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但是,如果車主買了5萬元的三者險,這意味著以后最多只能一次從保險公司拿到5萬元的賠償,萬一撞死了人,其余的10多萬元就要自己承擔了。
杭州某產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無奈地表示,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確實不愿意消費者購買2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因為目前20萬元和10萬元第三者責任險的保費是根據以前的風險設定的,兩者的最高保障雖然差了一倍,保費卻只是相差20%,如果大家都購買20萬元的三者險,保險公司將面臨虧損。原來,在新交通法實施以前,車主買10萬元的保險就足夠了,極少有人會選擇20萬元的標準,因此保險公司在設定保費時只是相應提高了20%;現在情況不同了,如果絕大多數人選擇20萬元,保險公司勢必要重新確定保費。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之所以至今沒有修改條款,是在等待強制第三者險相關細則的出臺。”
由于相關細則遲遲未能出臺,在目前的過渡階段,保險公司只好采取盡量少賣20萬元第三者險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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