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些人是受到銀行關注的潛在風險客戶,昨天,銀行業協會特意澄清,這些人并不在“黑名單”范圍內。他們的上榜理由是:
1.在三個月時間內,申請兩次(含兩次)以上貸款的;
2.有證據表明,該借款人是代他人申請貸款的;
3.有證據表明,該借款人的貸款完全是由開發商代還的;
4.在十二個月內發生四次以上(含四次)延期還款的。
提供虛假材料者
不良記錄永不刪除
從系統記錄來看,關注類客戶中確有一些人有上“黑名單”的可能。他們一人背負多筆貸款,有人從不同的銀行貸出了6筆車貸,甚至還有人向銀行借了5筆房貸。銀行人士表示,無論是從還款意愿還是還款能力都不得不引起銀行的警惕。
銀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透露,系統內記錄的信息將長期保存,如果借款人主動還清所有欠款后,北京銀行業協會將會同有關方面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有的不良記錄會從系統中刪除,有的會繼續給予關注。
“但有一點例外,”這位負責人肯定地說,“凡向銀行提供虛假的借款申請資料的,其不良記錄將不會刪除。”
提 醒
與開發商鬧糾紛而欠貸
業主信用將受損失
銀行業協會在收集這次信用記錄時還發現,一些借款人因為開發商未嚴格履行合同或兌現承諾,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并且以不還銀行貸款的方式向開發商施壓。
對此,銀行業協會表示,“將銀行作為‘人質’向開發商施壓既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也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最終的后果是給業主帶來長期的信用損失。”對于任何拖欠銀行貸款的行為,協會堅決支持貸款銀行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維護銀行的合法權益。
釋 疑
信用信息銀行內部共享
不對外泄露借款人隱私
自從媒體報道了銀行“信用信息共享系統”的情況后,有不少借款人擔心,個人隱私將被泄露。昨天銀行業協會表示,不存在這種可能。
銀行業協會在發給媒體的一份聲明中稱:“信用信息只在北京銀行業協會內部共享,使用者均為商業銀行,并不對外公開。并且,對于接觸的人員、信息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圍都已做出嚴格的規定。”
聲明中說,信用信息的共享,其惟一目的是為銀行提供風險警示信息,這對于客戶的合法權益不會構成任何損害,尤其是對信譽良好的客戶,將有助于獲得銀行更有針對性的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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