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度有闖紅燈、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下一年投保交強險時,保費將會提高。而相應的,開車一直規矩,無交通違法行為的司機投保時保費可能下降。今年7月1日起,交強險將實行“獎優罰劣”的浮動費率制度。從15日開始,保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而部分車主表示下浮條件過于苛刻,讓人難以達到,上浮卻是輕而易舉,尤其對于新司機來說享受優惠太難,費率浮動有變相漲價嫌疑。
5天488份意見“拋”向保監會
“這是從15日到20日晚8點,傳到保監會的電子郵件和傳真件。”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昨天手里拿著厚厚的一摞打印文件!斑@都是車主們自浮動費率公示以來提的意見。”
目前正是決定交強險保費和什么樣交通違法行為掛鉤,漲多少降多少的關鍵時期。保監會稱,車主的意見可能會被監管部門考慮。這意味著交強險浮動費率和什么掛鉤、浮動多少還有調整余地。
昨天在保監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法規部、產險部負責人悉數到場的媒體見面會上,保監會稱,在正式公布最后定稿的浮動費率辦法之前,25日還將有一個專家咨詢會。根據草案公布的公式,目前關于費率到底優惠多少或者上漲多少的說法有較多版本,但多是業內人士自己計算的結果。對于記者提出的“確切算法究竟是多少”疑問,保監會人士并未給出明確答復,只是說等公布時詳細解釋。
上浮費率是“一事二罰”?
闖了一次紅燈,已經被交警罰了一次,一般包括罰分、罰款等,如果投保時再因這一原因提高保費,是不是“一事二罰”?恰有精明人士將此意見提給了保監會。他們認為,如交強險費率也隨之上調,就是對違章司機的重復處罰。還有人質疑,交強險費率與交通違法掛鉤變相行使行政處罰權,而商業保險公司無權行使行政處罰權。
保監會昨天對此表示,交強險費率掛鉤浮動不是一種行政處罰,而是制定保險費率的一般規則。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頻發的投保人相對于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不出交通事故的投保人風險更大,前者保費應該高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