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轉向燈是上右下左,以駕駛員為坐標,上等于右邊、下等于左邊、推開等于遠光、拉近等于近光、一推一拉是遠近交替。行駛過程中觀察到前方有需要轉向時,一定要提前10秒左右就打轉向燈,以提醒后方車輛及時采取措施,或減速慢行、停車等候,以免相撞甚至引發追尾等交通事故。轉向燈作為信號燈,在日常行車過程中主要的作用就是提示周邊車輛,表明車主即將行駛轉向,讓其他車輛注意避讓以免碰撞,所以不管是轉彎、并線、超車、起步、停車,只要車輛需要打輪離開原車道,都需要提前開啟轉向燈,這也是安全駕駛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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