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各可預約五次,每次有兩次機會。具體介紹如下:1 .科目二、科目三應上車實際操作: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分別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預約測試仍不合格,已通過測試的科目成績無效。學生需要重新從科目開始進行測試。2.科目二考試主要是難掌握速度和點:科目二考試一定要掌握離合器,考前要搞清楚離合器的半聯動狀態,考試時要保持心態平穩,注意細節。3.申請人因故不能按預定時間參加考試,應提前一天申請取消預約:申請人未按預定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判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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