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年審現在可以異地進行:1。2016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規定,駕駛證可以異地換領、換證、審驗。新的部令徹底取消異地限制,流動人員跨市跨省辦證更加方便。根據新的部長令,將全面放開所有車型的異地駕照申請和異地考試。申請人可憑身份證和居住證在居住地申領駕駛證,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2.同時,駕照可以全面實現異地補辦、換發、驗證。駕駛人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辦理換證、驗證業務,實現信息異地傳遞、業務本地辦理、數據內部傳輸、群眾一次完成;3.通過刪除原部長令中的限制,新部長令允許你在居住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執照。同時,原條例規定,駕駛人只能在駕駛證核發地申請換發駕駛證、驗證和提交體檢證明。新的部級規定允許異地換證,簡化了體檢要求。將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改為駕駛人自行申報身體狀況,進一步體現了管理的人性化。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