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的抓傷沒有發生嚴重事故,不構成犯罪,按一般交通違章處理。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后,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交通事故發生后,違法行為人應當立即報警,保護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將事故的傷害降到最低,而是自己開車離開,很容易將事故進一步擴大。比如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處于危險之中,過往車輛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造成進一步的事故,違法行為的性質就會變本加厲。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對交通事故和逃逸設立了更嚴厲的處罰措施,目的是敦促違法者未經許可駕車離開,而不是敢于拋棄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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