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解決糾紛”,是基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處理方式,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處理,當事人意思一致。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造成人員傷亡的輕微事故占事故的大多數。當事人和解制度實施后,解決事故的方式簡單。畢竟停電損失的擴大對任何一方都沒有好處,對責任方肯定也沒有好處。但對于敗訴方來說,即使事后能得到賠償,多數情況下也無法完全彌補其停電損失。交通事故“解決”的程序要求是什么?如果雙方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遵循以下步驟: 1.檢查財產損失。2.協商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3.拍照或標記位置后撤離現場。4.投保報告,協商賠償事宜并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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