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車牌,向交管部門申請注銷原車牌,然后交管部門對行駛證和機動車號牌違章進行審核(違章處理需要完成,如果需要提交罰款)。如無異常情況,交管部門同意更換號牌,在當地紙媒上刊登號牌注銷聲明或提交交管部門注銷公告。30日后,車主憑本人身份證、車輛購置發票原件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新牌照登記手續,并向交管部門繳納換證費用。第五十二條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新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轉讓或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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