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攜帶各種證件,以備交管員檢查。開車需要以下證件:1。車輛牌照。車前車后都安裝了車輛牌照。貨車或拖車還應在后備箱尾門外側噴涂與車牌號相同的白色放大字樣。號牌應當適當、明顯、清晰,并與行駛證上的車輛號碼一致,不得使用無效車輛號牌和臨時號牌。2.駕駛執照。攜帶與你駕駛的車輛號碼牌相符的駕駛執照。駕駛證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3.駕照。駕駛證上的準駕車型要和車輛相符。4.養路費憑證。攜帶有效的養路費憑證或者免費憑證。5.投保車輛帶有保險單。6.個體戶車輛應攜帶相關營業執照和證件。集體車輛應攜帶本單位的《行車單》。7.司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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