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分數為0,表示沒有違法記分記錄,處于正常狀態。以下是駕照記分的相關說明:1。記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2.評分規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3.記滿12分的處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科目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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