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銀行營業廳或ETC代辦機構申請駕駛車輛,填寫電子標簽申請表,提交車輛行駛證原件等證明材料,繳費,領取票據,安裝電子標簽。公司名下車輛申請ETC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攜帶公章(如無公章,可攜帶加蓋公章的公司介紹信);提供國稅納稅人識別號。沒有稅號的,辦理業務時登記稅號。車輛登記證原件。安裝電子標簽時,必須由交通部門的專業人員在建行網點進行安裝調試。按照交通部門的要求,ETC卡和車牌是相互關聯的,一車一卡管理。電子標簽一般安裝在前擋風玻璃靠近后視鏡底座的位置,不要遮擋駕駛員視線,不要影響行車安全,以保證電子標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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