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車購置稅申報納稅地點規定如下:3360(一)納稅人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應當向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2)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納稅人,應向主管車輛購置稅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納稅人為購買應稅車輛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也就是說,根據你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年取得的總價和費用,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再乘以10%(1.6升及以下乘用車的購置稅稅率按7.5%計算),就是應繳納的車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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