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
北京市公共交通和環衛行業重型燃氣汽車和重型柴油車停止運營。輕型燃油汽車停止注冊登記的時間為2020年1月1日。本標準實施之日(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前購買并由外省市轉入本市(以機動車登記證書過戶日期為準)且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可在本通知規定的標準實施之日后一個月內繼續辦理車輛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輕型汽油車是指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千克的M1、M2和N1汽車。但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公共交通和環衛行業注冊登記的重型燃氣汽車和重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六B階段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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