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戶籍,未滿28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可放寬至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畢業1年以上不滿3年的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證明由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證明)(2)借讀上學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國家貧困助學貸款)(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進行失業登記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低保障)(4)殘疾高校畢業生(殘疾證)(5)被市政府列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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