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車輛達到報廢年限但未報廢的,不能按時辦理駕駛證換證或年檢,不得辦理名下機動車業務。以下是車輛報廢新規介紹:1。行駛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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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非營運5座轎車和7座SUV,雖然沒有報廢年限,但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必須報廢。一般家用車最多能用15年,一年2萬公里左右。這個報廢里程不會影響私家車主。而且這個規定也有漏洞。很多二手車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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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都會調表,調完之后一般就看不到了。2.未通過年檢或未按時年檢的車輛:目前私家車年檢規定為:新車6年內每兩年由年檢機構蓋章,7年至15年每年檢驗一次,15年后每年檢驗兩次。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就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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