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通過學校時,注意標志標線,減速慢行,不鳴喇叭等。以下是關于機動車的相關介紹:1。定義:機動車由自身的動力裝置驅動,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車輪,不需要電線和履帶,可以在公路或越野地面上行駛。它們主要用作運載人、貨物或完成某些特殊工作要求的“交通工具”。中國從1901年就有了汽車。當初叫“自動擋汽車”。后來,它們由汽油發動機驅動,簡稱為汽車。2.分類:車型分類是每個車型標準體系的基本內容。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車型分類方法,相互參照,各有側重和區別。只有正確理解和把握不同分類方法的基本概念和適用范圍,明確具體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才能在機動車檢驗實踐中準確適用相關標準條款,準確核定車型,正確出具檢驗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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