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廣州中小客車包括臨時號牌車輛進入廣州限行區域。連續駕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進入的間隔時間應在4天以上。外地車牌最多可以連續開4天,停一天需要4天才能再次出行。以下是比較相關的資料:1。違反“開四停四”將被處罰:出行當天,可不限次數進入禁區。計算期結束后,進入停駛計算期,必須連續4天在管制區域內停駛。如果沒有超過4天再次進入,違規一次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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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現金,記3分。2.為什么要實施“四停四停”:實施這樣的政策,應該把重點放在廣州中心城區本土化外地車出行強度高的路段,減少本土化外地車對交通的影響。管制區域要形成網絡,車輛可以通過其他路徑進入管制區域,影響管制效果。控制區域周圍應有道岔節點和備用路徑,以保證被控車輛能通過道岔。管制區公共交通發達,方便有管制車輛的人員通過公交換乘進入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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