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標準是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需要強制報廢。以下是對各類機動車使用壽命的介紹:1。乘用車:小型和微型出租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車使用12年。2.乘用車:出租乘用車使用15年,小型客車使用10年,中型客車使用12年,大型客車使用15年,其他小型和微型營運客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客車使用15年。3.專用車:有貨運功能的專用車使用15年,無貨運功能的專用車使用30年。4.拖車:運輸危險品的全掛車和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使用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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