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明年1月1日起,《收費許可證》將停止向哈爾濱市律師事務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各類公園、景區、各類民辦醫院、診所及各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單位發放。據悉,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必須在合法有效的辦學許可范圍內開展教育培訓,并收取相應的學費。新的收費標準實施前20日內,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報所在地行政區域的區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所有納入醫保范圍的定點民營醫院,其醫保服務價格均按國家價格執行;各類公園、景區門票價格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培訓費按哈爾濱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律師事務所執行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可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主確定。據了解,上述收費單位必須公示收費項目,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其收費項目名稱、收費標準和12358價格舉報電話,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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