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只剩一分了,但車還是要開。在這種情況下,我相信普通人都會謹慎安全駕駛,不會再違章了。但是閩北有個男的,駕照只扣了1分。為了躲避電子眼的監控,他用雙面膠把很多車牌都遮住了。結果交警發現他的駕照已經一次記滿12分了。遺憾的是,他不得不重考科目一以重新獲得駕駛資格。人們可能會說,犯了這么低級的錯誤。常識在哪里?他是怎么拿到駕照的?據了解,該司機的駕駛證今年6月清零后,因在車道內多次違章,短短一個多月就被記了11分。但是,再次清除這一違規行為需要10個月的時間。同時,張某從事產品銷售,沒有車不能出門,無奈之下想出了這么一個遮擋號牌的辦法,卻被交警發現了。最后,交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對張某故意遮擋號牌行為處以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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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記12分,并對其行為進行嚴厲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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