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處罰自2014年10月13日起,北京市嚴格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查不系安全帶、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等三類違法行為。違反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停車的,處200元罰款,記6分。 二、什么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不會被罰?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所謂緊急情況有兩種:一是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確需停車等待救援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放;二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使用。編輯提醒各位車主,高速行車千萬不要占用應急車道,如果您的車輛在高速發(fā)生故障無法行駛,可以暫時停在應急車道,并在車后150米處放置危險警示牌,并打開雙閃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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