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燈路口碰撞責任如何劃分?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如果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交通事故,不按交通標志、標線行駛的車輛有責任。在沒有交通標志標線的路口,按照“車輛先從右側車道駛來”、“直行”、“相對行駛時左轉”的原則,不在第一車道的車輛應當承擔碰撞責任。103010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1)有交通標志、標線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進入路口前停車等候,讓右側道路的車輛先行;(三)調轉方向,讓直行機動車先行;4)對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如果對責任認定書的判決不服,可以向交管部門申請復議,但復議不是無理取鬧,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即使去復議,合理合法的判決也是徒勞的,會占用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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