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點左右,在市區青年南路與紅旗中路交叉口,執勤交警在查處一名駕駛摩托車未戴頭盔的駕駛員時,發現駕駛員張是市區某高校大三學生。他年前剛在老家臨沂考過機動車駕駛證c1,會開小型汽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因張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而是駕駛二輪摩托車,交警依法處理。張不理解交警的處理方式,情緒有些激動。就在執勤點的西南角,有一個交通法規宣傳欄。交警把張某帶到宣傳欄,對張某進行了一些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至此,張意識到,自己拿不到駕駛摩托車的駕駛資格,還需要拿到駕駛摩托車的D、E或F資格。結果按照規定,像張這樣的準駕車型違章,要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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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記12分,還要回爐學習一周交通法規,考試合格才能拿回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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