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容易發生追尾的原因是車距太近。一旦前方車輛的情況突然發生變化,必然會因為混亂而導致操作失誤。因此,要密切注意前方車輛的速度和制動信號,及時調整車距跟車,謹防“速度錯覺”。高速行駛時,車速超過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200米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發生事故時,不能移動的車輛應及時開啟危險警示燈,并正確放置反光錐(距車尾150m處)警示后方車輛。另外,小型車和大型車時,要充分考慮視線的遮擋;前后車輛遇到上坡下坡、進入急轉彎車道、雨雪天道路濕滑、夜間燈光微弱等。需要適當加寬跟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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