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時,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夜間在急彎、斜坡、拱橋、人行橫道等路段行駛時,需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1。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改變遠近光燈的使用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與后車會車時,有條件時,應當降低車速,向右避讓;2.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后,后車應當超車前車左側,開啟右轉向燈,與被超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駛回原車道;3.第五十九條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發出信號;4.機動車接近急彎、坡道頂部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并鳴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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