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皮卡車有報廢年限,但部分地區逐步開放皮卡取消15年報廢規定,家用皮卡沒有報廢年限。但仍執行60萬公里報廢規定,并按照皮卡年審規定:新皮卡6年免檢,但前6年內需要每兩年到車管所蓋一次章,7到15年內每年一檢,15年后半年一檢,對于年檢不達標或超過60萬公里的皮卡需要報廢。以下是皮卡車報廢的相關介紹:1、皮卡車輛報廢及注銷:申領人將待報廢的車輛送至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進行報廢拆解,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至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機動車注銷證明》,通知車主車輛已注銷。2、皮卡車報廢補貼申請:申領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辦事窗口填寫并提交《國三柴油車淘汰補助資金申報表》。申請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1)《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機動車需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3)車主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個人簽名),單位機動車需提交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4)由委托人辦理還需要提供車主全權委托書或單位法人全權委托書,全權委托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皮卡車補助發放:經審核補助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單位)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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