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規范懸掛車牌處罰如下: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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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處10日以下拘留、扣留,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冒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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