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否承擔賠償責任:1。凡給第三人(本車及本車人員除外)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承擔責任,均在交強險賠償標準范圍內;2.責任方面,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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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3.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4.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在下列賠償限額內對每次事故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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